更新时间:2022.06.14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主体都是没有信息公开的权利的。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主体都是没有信息公开的权利的。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包括: (一)政府责任原则。 (二)一般公开原则。 (三)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原则。 (四)及时公开原则。 (五)保证公民能够便捷知道有关政府信息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的机构有: 1、行政机关; 2、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