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选科式和并科式两种。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选科式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
对于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和并科式,即独立适用和共同适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没收财产具有的特点: 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 2.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 3.没收财产以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收归国有为内容。
法律关于没收财产的范围的规定如下: 1、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3、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
没收财产的范围和数量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一共有三种适用的方式: (1)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2)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3)罚金与没收财产择一必并制,即“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方式。
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选科式和并科式两种。选科式是指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并科式是指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即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
没收财产有以下适用方式: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
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 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罚款最高数额为三千元以下。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而是行政执法单位作出处罚决定的方式。而罚金是强制犯罪嫌疑人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
治安管理处罚罚款最高是三千元以下。罚款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而是行政执法单位作出处罚决定的方式。而罚金是强制犯罪嫌疑人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