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无论什么条件下,女方都不能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每个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免除。 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 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果孩子自己升学需要的费用增加了,或者因为生病需要大额的医疗费用,而抚养自己的一方没有支付能力,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予以支持。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二)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可以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项协议和判决不妨碍以后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上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形是: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
住院治疗时,身体康复需要一定营养时。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下列情况下,女方容易获得抚养权: 1.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的。 2.孩子八周岁以上更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 3.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生育的。 4.男方存在赌博等陋习,跟随男方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5.女方的各方面条件明显优于男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非直接抚养的一方,仍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费用和时间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