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
工伤职工如果停工留薪期的,企业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水平来支付职工的工资。 职工在该期限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企业仍然需要按月支付给职工。 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也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要点: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
在职工正常的工伤治疗、休养期间,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公司应支付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内容如下:(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按相关规定,因工受伤后,在治疗的同时,用人单位要在一个月之内向当地社保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否则会被不予受理;工伤治疗终了后,凭工伤认定书,向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离职时,当然有补偿。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存在过错,法律规定因公司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标准,工作满一年可以请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员工工伤需要公司赔偿以下费用:第一,工伤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伙食费用、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伙食住宿费,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补偿。第二,工伤治疗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月及时发放,若需要护工,产生的费用也应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