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格式合同有下列特殊性:订立的目的是为了重复使用;订立的时间是在双方缔约前,是预先拟定的;合同的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以及双方的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
格式合同的条件如下: 1、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提出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 3、
目前,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种类繁多,但写作格式都是一样的,一般由首部、主部和尾部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立合同人和引言三项内容。 2、主部 主部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
格式合同有以下特殊性: 1、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由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可以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
格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框架、条款由一方事先预定; 2、格式合同一般会反复使用; 3、格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4、格式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格式合同的条件有: 1、合同约定内容本身是合法有效能够成立的;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请告知义务,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要时加以解释说明;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免除或者减轻
合同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写明关于合同的内容、条款、及其他需要特殊标明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落款日期。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
格式合同侵害下列权益: 1.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2.利用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3.限制或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4.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
合同中存在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的未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合同能够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条款的使用减少了每个缔约人协商的过程,节约了协商合同条款的时间,从而加快了交易过程,节约了个别交易的
如果单位之间聘用该法律顾问为公司员工的,就是劳动合同。如果是把一部分事务(如法律事务)交给法律顾问,约定由该法律顾问处理,而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话,就是委托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