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
1、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指任何故意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 3、后罪的刑期,根据后罪应当的判决,从重处罚。
1、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指任何故意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 3、后罪的刑期,根据后罪应当的判决,从重处罚。
判三年可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5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
行为人构成一罪的,有期徒刑最高会判十五年,法律规定的有关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构成数罪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后的处理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
行为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能减刑的,即符合减刑的条件的,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判刑数罪并罚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对于缓刑和缓期执行,虽然字面上看似差不多,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
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相关法定的减刑情节的,可以适用减刑。
有期徒刑可以减刑的情形有: 1、在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在服刑期间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