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数罪中判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管制和有期徒刑并罚在我国刑法中有以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有关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执行的具体阐述如下: 1.第一种情况: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必须执行。即: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2.第二种情况: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3
有关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执行的具体阐述如下: 1.第一种情况: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必须执行。即: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2.第二种情况: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3
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执行方式:应当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对于数罪并罚的刑事案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超过二十
拘役和有期徒刑并罚时,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拘役同时符合保释法定条件的是可以保释的。保释的条件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无期徒刑能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无期徒刑能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符合条件的,无期徒刑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实际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和有期徒刑能够合并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
拘役和有期徒刑可以合并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