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了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下才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会有:行为人应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客观上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本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 1、串通构成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各行为人应按照其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