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没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可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具体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
确定劳动关系失败: 1、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2、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 3、录音、录像、照片。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确认,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确认: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
认定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
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通过以下证据认定: (1)用工单位按照其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凭证。 (2)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工单位招聘登记
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通过以下证据认定: (1)用工单位按照其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凭证。 (2)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工单位招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