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资料有: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
验收地面铺装工程质量需要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是合格产品;所用木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工程质量赔偿法律规定有以下内容: 1、因勘察人、设计人过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由其赔偿损失;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由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内容。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