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还包括与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为,如暴力的侵权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内部行政行为是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如对行政处分不服可以进行申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还包括与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为,如暴力的侵权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 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 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
羁束行政行为的含义。羁束行政行为的简单理解,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若造成公民人身、财产重大损害,负主要责任的行政人员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要求有: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行政不当行为可作不同的分类。主要的分类方法有: (1)根据不当行为发生的领域,可将行政不当行为区分为不同行政领域的行政不当,如公安管理中的行政不当,民政管理中的行政不当,环保管理中的行政不当,等等。 (2)根据行政自由裁
行政违法行为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规范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有: 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
1、依职权的和须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前者指行政机关不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直接依职权采取具体行政行为;后者则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羁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