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间有限制,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只要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的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在这期间没有申请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只要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
有的。工伤认定需要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不仅对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上的限制性规定,而且对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也有时间限制,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自事故伤害被确定之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