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未达成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的规定,反悔只能在调解书送达前,发生法律效力后,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的二审案件也会调解。二审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而调解书制作完成送达给当事人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可以。劳动仲裁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有: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
调解劳动争议需遵循下列原则: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
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调解技巧有: 1、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商量,也能够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有与用人单位商量,达到和解协议。 3、发生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
劳动争议二审会调解。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审理民事案件,区分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时,双方必须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同意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即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