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离婚纠纷中,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可以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考虑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必然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养不起孩子的一方
一方再婚并不是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确定,不能够再随意的变更。随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容易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女方有再婚的行为,并不是说就一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女方再婚后对孩子有虐待的行为,或者是女
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并没有规定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双方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到民政局备案。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那么需要到法院备案。只要办理了备案,那么
祖父母对于孩子是没有第一抚养权的。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有抚养的权利,监护的权利。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才有可能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在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够由祖父母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也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这主要是因为,就算父母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仍然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具体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在男女双方签字之前还可以反悔,在签字之后就不可以随意反悔了,尤其是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就不能够随意更改反悔。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反悔的,那么还可以撤回申请,重新协商。具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
有两种方式进行变更: 1、离婚纠纷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仍在上诉期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二审的方式请求更改原判决。但并不一定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看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足够充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对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离婚协议还没有签订,或者是双方还没有正式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个阶段,双方就可以对于抚养权的问题重新进行协商,签订新的协议。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原则上离婚协议的内容就已经生效了,应
协议离婚之后是可以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夫妻离婚之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就是双方可以协商,就抚养权、抚养费等协商一致之后,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第2种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里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男女双方签字之前还可以反悔,在签字之后就不可以随意反悔了,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就不能够反悔。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反悔的,那么还可以撤回申请。双方对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仍然可以进行变更。首先,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进行变更。其次,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也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
男方出轨,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的内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合意,而且其中约定了由男方直接抚养未成年的子女。这时候基于离婚协议,男方享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
女儿不赡养父母的,兄弟不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女儿赡养的主体是父母,跟兄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兄弟无法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儿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由父母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