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被检察院依法批捕后证据不足的应当退回案件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能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检察院不批捕案件后续的处理如下: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不及时释放,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不予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说明理由,如果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
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受害人理解是从轻处罚的依据。能否取保候审,由本人或亲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是否批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
检查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就应当放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这个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检察院批捕审查律师能做的有: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
检查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查院批捕法院还不审判的原因是案件事实证据还没有查清,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检察院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其家属或者有关单位。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