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现行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结婚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提前告知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还得看实际情况,若能证明其与他人以同居名义生活,则构成重婚罪,即违法且犯罪。若其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条件,那么其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可能会认定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但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即轻微违法不犯罪。
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没有结婚证有小孩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后才获得合法的夫妻关系,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的也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领结婚证的材料是哪些
夫妻双方作为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人,依法可以自由处分其房产。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赠与系单务合同,受赠人一般无需付出对价,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将房
隐瞒婚姻事实收他人彩礼行为构成诈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有配偶的公民重婚。若一方当事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应当认定其对婚姻无效具有主观故意,即其有骗取彩礼的故意,应当由人民法院对其处相应的刑罚。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
可撤销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形式的婚姻都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 第二、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
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