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算是累犯。
特别累犯是可以减刑的,不适用假释,也不适用取保候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累犯具有较强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不能被取保候审
累犯又犯罪的满足了应当逮捕条件会被逮捕。如累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等。
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曾经犯过罪,受过刑罚。前科是指上次犯罪事实和受到的刑罚,常用于前科,也就是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了新罪,符合过劳条件,构成过劳,必须受到重罚。如果不符合累犯的条件,如果不违反其他从重处罚的
1、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
对于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情形,此时应当撤销假释、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已经执行完毕的刑期进行扣除,将剩余没有执行
拘留不是犯罪记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二者都不是与犯罪有关的刑事处罚措施。因此,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都不算犯罪记录。具体来说,行政拘留主要依据的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刑事拘留主要依据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当事人,不一定构成犯罪。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触犯刑法,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就会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就会向检察院移交案件,进而开庭审理以定罪量刑。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