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劳动合同期满时,应当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直至相应情形消失为止。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约的,原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女工在产假期间享有工资,企业和机构各不相同。单位向企业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
如果劳动合同在职工怀孕8个月时到期,要顺延至孕期结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
这动者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依照国家有关工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续延劳动合同。
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约;用人单位还需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给该员工。 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女职工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 女职工怀孕期间遭辞退的,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这是需要区别对待的: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
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延期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届时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能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将合同的期限续延至员工的哺乳期结束,到时候双方再决定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