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以出卖为目的,就是说犯罪分子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目的,是为了将妇女儿童当成商品出卖,从中获利。
拐卖妇女儿童罪要件: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拐骗、绑架、收购、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盗窃婴幼儿;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并通过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来实现该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儿童指14岁以下的男童和女童,所以14岁以上的男性是不予保护的。另外,本罪
行为人的行为可以构成拐卖儿童罪的情形包括: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拐卖妇女儿童罪解释是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拐卖儿童罪的案件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1、接到拐卖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报案的; 3、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4、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拐卖儿童罪立案条件是:接到拐卖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接到儿童失踪报案的;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表明可能有拐卖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最少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