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如下: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
抢夺罪是趁别人不注意,抢了别人的东西就跑,而且抢夺的物品价值要达到一定数额才可以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是否实施了暴力和威胁,如果实施了暴力和威胁则构成抢劫罪,这时就不需要确认物品的价值是否达到一定数额,直接就可以认定为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转移财产的行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1、行为主体需是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行为方式是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取得他人财物。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4、
抢劫罪的量刑原则为对犯抢劫罪的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两种后果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未劫得财物不等于抢劫未遂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具备了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区别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志,应根据抢劫罪犯罪构成
抢劫罪有未遂。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未遂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1、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2、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公共交通车上进行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均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严重者会判死刑,同时都会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以暴
抢劫罪罚金金额的标准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并处罚金1000元,基准刑每增加一年增加数额一千元,至多八千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的,并处罚金10000元,基准刑每增加一年增加数额二千元,至多两万元;判处无期徒刑的,并处罚金20000元或者没收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或者是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