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企业破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的债权,普通债权应当被按照比例偿还。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父母双亡的儿童监护人确定如下: 1、具体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和祖父母担任; 2、祖父母、祖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兄弟姐妹担任监护人; 3、没有兄弟、姐妹或兄弟姐妹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其他密切相关的亲友担任。 但其他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父母离异后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夫妻双方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是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的,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无父母孩子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申请破产之后,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将清算之后的剩余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和员工的工资等等,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是有先后顺序的。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监护人的指定顺序:首先是父母,然后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再到兄、姐,再到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其中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