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我国刑法规定的四大管辖权是指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当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优先适用属地管辖权;当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优先适用属人管辖权;当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的,优先适用保护管辖权;当犯罪
监护人是有权利顺序的。根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双方,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
父母离婚后,其法定监护人还是父母,不会是其他人的。因为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的,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未成年法定监护人顺序的规定:第一顺位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失去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法定监护人顺序: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异议;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法律顺序的规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
父母离婚后并非只有一方有监护职责。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其监护职责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离婚后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