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无过错方都无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一方的配偶,但是对婚姻关系造成损害的第三人除外。损害赔偿以解除婚姻为基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单独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
因一方过错离婚的,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离婚之后一般不能再提出,除非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的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涉外离婚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涉外离婚诉讼在中国进行的,应当遵循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都有的情形包括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上述情况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只有夫妻一方出现以下情况时,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能要求对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在我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的离婚损害赔偿由婚姻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赔偿,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北京标准,首先要说的是,只有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过错而导致离婚为前提,那么对方才可以要求要离婚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要看你实际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没法律标准,要法官来确定。法官在考虑精神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后还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双方诉讼离婚的,离婚后能否请求损害赔偿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形确定: 1、无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