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地区行政公署作为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省级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法律主体的地位,不属于一级地方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级别与省辖市的行政级别相当,介于省级与县级之间。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行政仲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
对共同犯罪行为定不同的罪名是可以的。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应按照每个人所实施行为确定具体的罪名。如果不同的人构成的罪名不同,可以定不同的罪名。
隐形股东在专业术语中被称为“隐名股东”或“实际投资人”,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隐匿会计账簿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
如果当事人只是公司股份的部分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得就其通过正式股东的投资部分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即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但是,隐名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就其对公司股东的债权向公司
隐名股东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隐名股东只能通过显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因为隐名股东并没有记载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东名字是显名股东,所以显名股东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因其未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等认定股东资格的重要形式证据中,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正式股东,与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可以由显名股东代为向公司主张权利。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
隐名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是不可以的。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名义股东可能会私自转让股权,此时属于无权处分。
隐瞒毒赃罪既遂的判刑是: 为犯罪分子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人犯前述罪行,事先通谋的,应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以下是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贷款诈骗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贷款诈骗的; 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