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的发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在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的发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在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遗嘱继承应适用的条件包括: 1、立遗嘱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3、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4、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死亡事件的发生,继承开始。发生继承的前提为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个人合法的财产。不合法的财产、他人的财产当然不能继承; 3、继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并且没有丧失
首先是时间要求,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放弃;其次,必须是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第一顺位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子女必须是合法的继承人,即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必需为个人财产,即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继承房产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表示放弃继承。这样的表示应该以书面形式做出,若是以口头方式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充分证据证明亦可,诉讼中口头表示需要制作笔录由放弃人签名。若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则为接受继承。但若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对那种自己已独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继子女,由于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是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