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 1、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视为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进行继承; 3、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其他方式。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得遗产的。
如果有遗嘱,遗产继承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约定遗产给法定继承以外的人继承的,可以分得遗产,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定立遗嘱将遗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得遗产的。
关于遗产的分配,同意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反之,未抚养义务的人则可以少分或者部分遗产。
非继承人可分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遗产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除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等外,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是: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应当予以照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可以协议分割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的规定为: 1、我国遗产继承效力顺序依次为遗嘱扶养协议、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