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
侵犯名誉和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有侮辱诽谤的情形发生,可能会构成侮辱罪。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
别人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
属于侵权,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具体可来律所当面详谈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
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赔偿金的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肖像权,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不能够使用其肖像作为营利的手段,如未经当事人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商标、广告、装饰等。单纯就摄影而言,作品如果是没在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而拍摄取得的,即使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展览、发表也不可以,
用别人照片做头像,不算侵犯肖像权。只要没有用别人的照片当头像,并且没有营利的,那么就不算是侵犯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