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疫情停工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我国在疫情期间,企业如果是在停产期间,那么对其职工是要按照基本工资进行发放,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具体来说是:第一,如果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的话工资的标准还是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的。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川疫情期间劳动者被采取隔离等强制措施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发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他。
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辽宁疫情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疫情期间,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疫情期间如果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则员工的工资继续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发;如果之后继续停工停产的,则只发适当的生活费;如果单位复工的,则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是有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用人单位需要负责,要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疫情期间的工资一般会正常发放,具体情况有: 1、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