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要物的法律行为”、“实践的法律行为”。是指除须由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依法成立的双方法律行为。何种行为属于实践的法律行为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及法律行为的性质。根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指一方单纯的享有权利,一方单独的享有义务,例如:赠与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也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有:所有民事法律关系均由主体、内容和对象三个要素组成。 1、主要要素: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权利的所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如下: 1、私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等私人主体的行为,不同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行为,法院根据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 2、合法行为,所谓法律是指其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表示行为,民事法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三、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
以下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