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股东不是必须转让出资,出资转让需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在我国外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问题有: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且经有关机构核准;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3、外资企业股权的其他转让问题。
入股需要注意: 1、与入股公司签订入股协议书; 2、入股协议书中应当对入股后占公司股份的份额,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有详细规定; 3、入股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有了解。
破产资产收购要注意的问题是: 1、查询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 2、需要注意公司的资产结构、股权配置等财产状况; 3、需要订立书面的收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资产收购要注意的问题是: 1、查询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 2、需要注意公司的资产结构、股权配置等财产状况; 3、需要订立书面的收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 1、作为转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 2、作为受让方,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直接与作为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
一、可以作为实物出资的实物包括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不能作价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2、可以转让,无法转让的实物资产不能作为出资,例如,未解除抵押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不能用来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