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条件是: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
我国《刑法》对于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既遂的犯罪行为人,所适用的具体处罚规定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实施该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规定是: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行为。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水产资源管理保护制度,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禁渔区、禁渔期间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犯罪的主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