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5
只要符合减刑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不同,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强制戒毒不属于犯罪不可以减刑,但是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行为人制造毒品构成犯罪的,相应的量刑是: 1、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制造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制造少量毒
一、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制造毒品的量刑标准如下: 1、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根据制造毒品的种类和数量来定罪量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制造毒品未遂会判刑。该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法律规定,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装毒品属于制造毒品。 分装毒品是指将自己从他人那里得到的毒品进行分割,并装入一定的容器(量的精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分装毒品是为了便于自己吸食,应当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行为人分装之后进行贩卖的,则应当定贩卖毒品罪。
犯罪分子制造毒品的,如果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犯罪分子制造毒品的,如果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制造毒品可能会判死刑的情形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