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十五日内能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作出判决后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如果是已经提起了诉讼,鉴定是由法院委托进行的,则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的,则有异议的一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如果对于执行终结行为有异议,应当自执行终结后六十日内提出,如果在2016年2月15日之前程序已经终结,则应自2016年2月15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执行异议的起诉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原告的具体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的具体情况,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具体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1.提起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执行当事人或继受人、执行当事人之外的利害关系人。2.提起执行异议的时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人民法院作出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执行异议的案外人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特有的概念,是指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种实体权利以所有权为典型,包括用益物权、特定债权如租赁权、无过错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如果不成立,裁定驳回。
第三人异议之诉不影响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对于记载于执行名义上的执行标的物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基于此项权利请求法院判决不许就该物为强制执行的诉讼,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施以救济的方式。执行名义是正确的,执行名义作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