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老年人立遗嘱要注意如下问题: 1、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4、其他要注意的问题。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立遗嘱需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
理解遗嘱写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遗嘱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 2、遗嘱的内容及形式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应当能够体现遗嘱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1、在自书和代书遗嘱中,注意不要忘记遗嘱人的签名; 2、代表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危急情况解除后可以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以前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指定遗嘱
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的事项有: 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 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必须是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
订立代书遗嘱应当注意行为人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需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注明年、月、日等。
遗嘱公证中应注意的问题: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订立遗嘱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关于自书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 二、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注明年、月、日,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要有清醒的头脑,正确表达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视为遗嘱无效; 3、遗嘱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