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决定最长应在九十日内作出,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最短则是可以当天作出,但要符合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在九十日内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案件较为简单、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当事人除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一般是九十日。行政机关一般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可以当场作出。且行政机关需要在二年内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否则一般不能再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在七日内决定立案。七日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在人民法院不能当场对起诉状进行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判定时的研究审查期限。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在七日内决定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行政诉讼的立
行政处罚类型较多,在《行政处罚法》中没有规定办案时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执结。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由本院执行、由原法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于行政处罚在六个月内可以起诉。该期限自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处罚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起诉。
行政处罚后,在六个月内可以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救济其合法权益。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天内起诉,如果直接起诉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行政处罚立案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应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予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