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审判监督程序也可以说是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再审提起有三种途径1、当事人申请提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
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再审程序,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首先由申请人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接受仲裁申请书后,仲裁委5日内立案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向仲裁委提出答辩,仲裁委5日内将答辩书送达仲裁申请人;其次,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
劳动仲裁程序是:当事人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于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等。
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请人向仲裁法院申请仲裁。接受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在5天内立案并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1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答辩,仲裁委员会应在5天内将答辩送达仲裁申请人; 2、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天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2、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仲裁庭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 5、仲裁庭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和雇佣单位采取的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做出对双方因为纠纷协调而采取的一种法律途径。 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区别是提出的主体不同、提出的程序不同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