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刑事抗诉程序的流程如下: 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的,退回人民检察院; 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
(一)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二)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
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的区别如下: 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
二审刑事判决抗诉期限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如下: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一)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二)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
刑事诉讼中抗诉的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
1、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对自诉案件,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不符合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
1、第一审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序。 2、第二审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3、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包括死刑复核程序以及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63
刑事抗诉的条件: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
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的材料来源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举报,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犯罪嫌疑人自首。司法机关依职权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材料。
刑事二审抗诉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
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以下刑事申诉:不服高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不服高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的;原经高院复核的案件;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仍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