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法律后果是由合同当事人即被代理人承担的,但如果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存在过错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合同的签字人不用承担合同责任。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公司,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签字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未经授权委托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责任由签字人承担。
不负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的,合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签字人不承担合同责任。授权代表的签字只证明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确认,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不承担有关合同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
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
当无权代理行为不被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行为归于无效,所订合同的效力不能发生,相对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亦不能发生。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受到的利益损失,皆因代理人无代理权而造成。所以,为了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保护相对人利益,法律规定无权
如果是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代别人签字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赔偿责任。如果被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的话,在授权范围内代签字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表见代理的话,法律责任还是由被代理人承担。
如果代签字代理人没有合法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代签字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代签字的。那么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签合同通常来说是不要负责的。但如果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的合同,则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般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之内签订的合同,相关法律责任归于被代理人及委托人,代理人不用负责。
主债权一般指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代签合同的情形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
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单位承担。若员工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在员工单位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