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临时工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一般包括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需要先仲裁才能起诉。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管辖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管辖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管辖区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外地公司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法院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处理的权限,称为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管辖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