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8
聚众斗殴双方中属于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人员的,一般都应该被抓。聚众斗殴的,一般都要追究双方所有参与斗殴成员的刑事责任,并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根据每个成员的犯罪情节确定判刑标准。
单方不会构成聚众斗殴。“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如果斗殴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属于聚众斗殴,斗殴的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一般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并处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斗殴的行为构成犯罪,一般处拘役、管制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多人殴打一人算聚众斗殴。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具体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众场
实际中有判决单方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方聚集三人以上,另一方聚集不足三人进行打架斗殴的可判单方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共十人参加的,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加重的情形。《刑法》规定的加重情节包括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而其中的人数多就是指双方参加斗殴的人数达十人以上。
“斗殴”中的“斗”,新华字典的解释为 对“打”,“殴”是“打人”,可见“斗殴”是指互相厮打,双方都是出于主动,都具有加害行为,而并非一方的主动加害,另一方被动的挨打和反抗。所以刑法意义上的聚众斗殴行为不应包括单方具有聚众斗殴故意的行为。因此
《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双方是会判刑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只要是聚众斗殴双方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就能成为聚众斗殴罪主体,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