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累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但限制减刑是针对对社会具有严重威胁的罪犯。两者并不等同。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累犯符合刑法条件的,是可以减刑的,但累犯不能被判处缓刑,一定要判处实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根据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
累犯是可以减刑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只要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的,仍然可以减刑。
累犯可以减刑。累犯只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不是不能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
累犯可以减刑。累犯只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不是不能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第一次刑事拘留,第二次再犯会怎么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如果是在前次犯罪有期徒刑以上刑满释放后的五年内,又实施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经法院判处有罪的,构成累犯,会从重、加重处罚。 二、不构成累犯的,按其所犯罪名的法定刑予以处罚。
刑法对减刑的规定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累犯可以减刑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第一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