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分担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开看。 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如果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市政道路工程属于基础设施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保修期限应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年限具体是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两年。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内容: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内容:1.合同评审管理 2.图纸资料管理 3.采购管理 4.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的管理 5.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理 6.工序控制管理 7.检验与试验管理 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9.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10.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11.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