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实存在错误,需要改正的,根据职权提起再审的特殊诉讼程序,或是当事人提起的申诉。原审为一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原审为二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当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也可以说是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再审提起有三种途径1、当事人申请提
1.法庭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有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存在。 2.审判案件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是否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4.审理中的决定是否正确合法。 5.有无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情况存在,对于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
1、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对于未执行完毕的生效裁判,如未裁定撤销原裁判或者中止执行,不停止对原裁判的执行;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存在需要中止执行问题。 2、提起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