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超过一年的,可以起诉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者工伤一年了,但没有做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则不能在申报工伤,也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通过协商、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去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受了工伤的劳动者需要积极治疗
如果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应当先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可能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也不予受理,然后以人身损害评残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然后
不论存在何种原因,起诉的时间明显已超过了法定的申请期限,其申请不应再被受理。应当先到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等候法院判决。
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期限过了工伤赔偿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了。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的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伤害,或者是诊断为职业病。
工伤认定因为正当原因超过时效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确实是已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那么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赔偿的凭证,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从工伤的劳动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是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工伤认定的时间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一年内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内没有提出,劳动部门是不受理的。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期限,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已经经过,不能再认定工伤。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可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时间过期,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鉴定;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未超过民事诉讼时效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都超过的,工伤职工可与责任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