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为:犯此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挪用资金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举报。挪用资金罪一般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立案标准: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2年3月21日第19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 三十九、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现挪用资金罪而报案后是不可以撤案的,挪用资金属于刑事犯罪,一旦立案,将由公安、检察等部门侦察起诉,原先的报案人并无权利要求撤案。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以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
挪用资金罪的缓刑适用有以下限制的: 1、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严重的; 3、具有再犯罪危险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5、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挪用资金罪不是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会构成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罪的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的,则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法院的判处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分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服刑后,是仍然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承担刑事责任时不会影响到民事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