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在行政诉讼中,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等。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 有两种情况: (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
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
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改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
1、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2、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
首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其次,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方式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首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其次,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1.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2.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3.有新的证据证明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分别处理的情况: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改判; 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可在查清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