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担保人有责任,除非债权人和保证人同意禁止债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
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后的债务转让,担保人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债权人擅自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能免除被转移部分债务的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担保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加入债务的,则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债权能进行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有三种例外情形的不能转让,如根据债权性
债务可以转让债权人。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到达债务人时,转让行为生效。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转让效力的,债权人仍可
债权债务转让后,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应。订立租房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租房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订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不可以撤销,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该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属于无因行为,即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不考虑其原因,一经免除不得撤销。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
下列情况可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2、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
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债权,但要通知债务人,但是有下列情形的不能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