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我国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滥用职权或不履行职责,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第一、造成十万元以上的个人财产直接损失,或五十万元以上的间接经济损失;第二、造成二十万元以上
滥用职权罪有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滥用职权罪有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
行为人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情节犯,即以“情节严重”作为其犯罪成立的必要构成要件。
犯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罚规则: 1、构成本罪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元罚金; 2、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巨大的,判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3、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1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
1、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2、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和合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勉和尽责。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
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共用一个法条,不能比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