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征地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征收职责而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内容履行权利义务,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以及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反悔。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征地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征收职责而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强制征用、没签征地补偿协议的行为不合法、不被允许。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并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用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
村委会未经授权代签的征地协议无效。征地补偿协议是需要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对拆迁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才确认生效的,村委会是无权代理行使该项权利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有: 1、政府张贴公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征地用途等; 2、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3、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不签征地补偿协议就强制征用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并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用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