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就到了执行步骤,法院就会根据判决去执行,如果双方对于判决不认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
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商等方式进行处理。 1、行政裁决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
房屋拆迁属于征收,具体理由如下: 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
被拆迁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反抗暴力拆迁情节严重的会被拘留。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强拆,就是公平的强拆。强拆有几种情况,一是,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当然是拆了没商量,而且没有补偿;二是,政府需要征用土地,按照法律的程序对居民进行补偿,但是某些居民仍然觉得吃亏,不愿意拆迁,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拆迁。三是,
房屋拆迁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入户调查;评估结果公示;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二次拆迁与一次拆迁补偿总价值处理原则上没有不同,即应当参照周边新建商品房价格予以补偿,这是拆迁补偿总价值处理的基本原则,任何地方政府的标准不能低于此标准。决不能因为是二次拆迁就降低补偿。那种认为人口已经安置过,不再按人口补偿面积,只补偿房屋
房屋拆迁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选择确定评估机构;入户调查;评估结果公示;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对于政府强制拆迁行为,如果是政府批准的那就是合法的。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